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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庆交通大学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分认定和转换试点工作的通知

作者:联合教育发布时间:2021-09-30浏览量:

重庆交通大学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推进高等教育学分认定和转换工作的意见》(教改〔2016〕3号)和市教委《关于加强重庆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分认定和转换工作的通知》(渝教职成发〔2021〕16号)要求,重庆交通大学拟将部分全日制本科专业培养计划中开设的课程面向全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籍考生开放(课程清单详见附件),用于开展学分认定与转换工作。自考考生通过相关课程学习,经重庆交通大学对学习成果进行评价、认定,可获得相应课程成绩和学分并存入重庆市学分银行,用于向市教育考试院申请办理对应自考课程的免考,学分对应转换。

  我校校本部自考助学班将于10月初至11月中旬面向社会开放注册,依据课程清单,部分课程将采用全日制本科专业培养计划中开设的课程进行教学,具体情况详见报考简章(http://jxjyxy.cqjtu.edu.cn/info/1023/2327.htm)。

  联系电话:023-62652910,023-62652206。重庆交通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2021年9月30日。

声明:由于成人继续教育的报考政策和内容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站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交流使用,如有任何差异,请以重庆教育考试院发布的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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